聚苯乙烯本身是沒有危險性的普通石化產品,但被加入6%~8%易燃性的戊烷后,形成可發性聚苯乙烯后就變成了易燃固體。
戊烷是一種高度易燃液體,閃點為-49℃,自燃溫度為260℃,爆炸極限為1.5%~7.8%,相對密度為0.63(水=1)。極低的閃點和爆炸濃度,決定了戊烷高度易燃易爆性,加熱時可能發生爆炸,增加了可發性聚苯乙烯的運輸危險。
同時,戊烷蒸氣比空氣重,可能積聚在低層空間(如倉庫、集裝箱等),造成缺氧,同時在底層空間中形成爆炸性混合物,易造成施救上的困難,發生燃燒尤其難以控制,所以將可發性聚苯乙烯劃入第一類易燃固體。
易燃固體是指易于燃燒的固體和摩擦可能起火的固體。粉狀、顆粒或糊狀物質,依據聯合國《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 試驗和標準手冊》所述的試驗方法進行的試驗,如有一次或多次燃燒時間不到45秒或燃燒速率大于2.2毫米/秒,則劃為易燃固體。